安康农商银行员工对市民进行防范非法金融宣传资料图片
安康农商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抓在日常,做在经常。在2019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守好您的“钱袋子”。
非法集资
一、主要表现形式
1.非持牌机构、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理财业务,发售理财产品筹集资金。
2.未经批准,销售、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
3.未经批准,打着“银行”“保险”旗号,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
4.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5.以“虚拟任务”“加盟积分”“消费返利”等为幌子,无商品、无实体依托,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6.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产业为名义,承诺返本付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7.以私募基金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8. 以“金融互助”“保险互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9.其他非法集资行为。
二、如何防范
1.熟知银行保险机构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规金融服务渠道,掌握查询、购买正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的途径和方法。
2.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牢记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了解非法集资风险: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
3.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符合相关条件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要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非法放贷
一、主要表现形式
1. 年利率(含各种变相利息及费用)超36%的民间借贷活动。
2. 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等特征的“现金贷”活动。
3. 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校园贷”活动。
4.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活动。
5. 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6.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7. 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放贷业务的。
8.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9.其他非法放贷行为。
二、如何防范
1.坚决不参与高利贷。
2. 选择合法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金融诈骗
一、主要表现形式
1. 贷款领域。使用虚假抵质押物或超出抵质押物价值骗取贷款;使用虚假的批准立项文件、营业执照、财务报告、担保书、权属证明、债权凭证等证明文件骗取贷款;假借他人或单位名义骗取贷款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贷款。
2. 票据领域。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虚构贸易背景、伪造材料开票。
3. 信用证领域。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使用过期、已挂失等无效的信用证;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银行出具信用证。
4.信用卡领域。使用伪造、已作废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盗刷信用卡;信用卡恶意套现;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项。
5. 保险金诈骗领域。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或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特别是职业化、团伙化的保险欺诈犯罪,以及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进行欺诈的恶性犯罪。
6. 印制销售假冒保险公司保单、销售已作废保单,伪造或销售假保险单证的。
7.其他金融欺诈行为。
二、如何防范
1.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号码的短信或者非正常渠道的电话银行服务。
2.不要轻信各类中奖、费用返还的短信内容,拒绝利益诱惑。
3.不要向任何人透露银行卡或网上银行用户名、密码,在任何情况下,银行及公安、司法等单位都不会向客户索要银行卡或网上银行密码。
4.要提高安全意识,如设置密码时避免选用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猜测的数字或字母组合,不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等。
5.要登录正确的网站或通过银行的专用电话或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查询咨询。
6.遇到诈骗,要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举报。
安康农商银行温馨提示:理性投资,合理消费,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守好您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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