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环保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8〕28号)及《陕西省环保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陕环函〔2018〕172号)要求,安康市对自行排查的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29个督导反馈问题和35个再次排查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积极开展了整治。截止2018年12月31日,78个问题共完成55个整治任务。其中:14个自查问题已完成10个,完成率71%;29个督导反馈问题全部完成,完成率100%;35个再排查问题完成了16个,完成率46%。中心城区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完成,其余问题整治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按照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要求,现将问题整治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安康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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