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严共昭)继8月3日市人大、市政府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电话会议后,化保局紧密运作,制定了三大举措,全方位地展开了执法攻坚行动。
《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是安康市获批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陕西省首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方面的地方法规,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标志着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进入全新时期。化龙山自然保护区周密部署、紧急行动,展开了执法攻坚行动。一是通过职工逐条逐句自学、集中学习《条例》、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吃透《条例》精神,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在周边社区制作宣传标语15副,在交叉路口、人口集中分布区设立宣传牌,使用移动云MAS平台发送宣传短信,在报纸、电视台、网站刊登、播放《条例》,深入社区开展宣讲,走进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同时逐户发放《条例》单行本和法律责任卡通漫画,全面开展宣传,普及《条例》知识,营造浓烈《条例》实施氛围。三是全面推动勘界立标,明确功能区域标识,完善生态和监测体系,加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防火期内设置防火检查站,全方位巡护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管理力度,推动执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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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