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岁八岁那年,一天早饭后,母亲对我说,“我领你上学吧!”当时年龄小,还不懂上学为何物,不过还是跟着母亲蹦蹦跳跳进了学校。
于是见到了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茂兰。她是本村人,年龄20岁左右,美丽、热情、活泼,有组织能力,是当时学校里不多的公办教师之一。
那时的学制是小学五年,初中两年,班主任一般从一年级一直跟到小学毕业。因为相处时间长,所以学生与班主任之间感情很深。
可能是因为聪明、学习好的缘故,也可能是父亲与王老师丈夫是同学的关系,王老师对我很不错,时时处处关照我。那时的学生,知识学习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有时正上着课,生产队里就来人要求学生到坡里干活。生产队一来人,老师就停止讲课,带领我们去坡地里劳动。捡拾麦穗、从地里往外抱玉米秸、清理花生幼苗根部(故乡人称为“清墩儿”)、沤绿肥等等,班主任与我们都干过。
王老师干活很卖力气,她常常教导我们:力气是井里的水,用完了,攒一攒还会有的。所以,给生产队干活,我们都很卖力。一次她领我们到河边撸灌木叶子(用于沤绿肥),正干得起劲,忽觉脖颈钻心地痛,原来不小心接触到叶子上的刺蛾幼虫(故乡人称“巴夹子”,浑身有毒毛用来防御),其毒毛扎入我的皮肤,疼痛难忍。王老师急忙弄了块泥巴涂在我的脖颈上,将毒毛粘出,我才慢慢缓过劲儿来。
三年级开始,我们有了作文课。我喜欢作文,每当周五来临,我总是特别高兴,因为周五下午是作文课。记得一个星期五,我与姐帮母亲去地里刨谷茬(谷子收割后剩下的根部),装了满满一独轮车,姐姐推车我拉车,到家后一看座钟,下午第一节课已经上了一半,我顾不上肚饿便向学校飞奔。到了学校,兴冲冲地跑到教室门口,只见王老师坐在讲台上,下面的同学们正在奋笔疾书,教室里很是安静。
王老师没问我迟到的原因便让我归座,还详细说明了这次作文的题目是《一件小事》。我坐下来投入写作之中,文思泉涌,一篇郑文前(我班学生)同学不嫌粪臭、在粪池边勇救生产队落池小牛的文章,一会儿便出炉了。显然这是编造的故事,这篇文章是否得到老师表扬,已经忘记了,不过印象中,几乎每一篇作文都会被王老师当做范文在课堂上朗读。我热爱写作的兴趣,便是在小学时期形成的。
我那时嗓音高亢嘹亮,王老师便让我当班级的文艺委员,上课前站在讲台上提歌(我先唱某首歌曲的第一句,然后同学们一起唱)、打节拍。那时候学校常常向工地提供文艺演出,我们班也接受了这样的任务。放学后,王老师不回家,耐心细致地教我们表演节目。周日或放假的时候,她让我们几个喜欢歌唱的男女同学到她家去,跟着她家的收音机学唱京剧。我学唱的是京剧《红灯记》中李玉和的一段唱《临行喝妈一碗酒》。当然只是机械地模仿唱腔,并不知晓唱词为何意,王老师也不要求我们知道意思,只要能模仿着唱出来就行了。演出终于到来,当我即将走上工地临时搭起的舞台的时候,王老师叮嘱我莫紧张,像平时一样唱出来就行。
我爱好音乐的种子,也是那时种下的。但是五年级时,有几位调皮的男同学故意奚落我,说“人家班里的文艺委员都是女生,唯独咱班里的文艺委员是男生”,说了几次之后,我便去找王老师,说要辞去文艺委员的职务。王老师想了很久,最后竟然答应了。
五年级结束,小学课程就完结了,紧接着便升入初中,尽管还在一个学校,但是班主任已经不再是王茂兰老师。分离之后的那一夜,我失眠了,怎么也睡不着。
后来,我离开故乡,在升学、工作、娶妻生子的人生中跋涉,已经没了王老师的消息。听说王老师已经离开故乡,与丈夫一起去了长清定居。大约十几年前,我辗转打听到王老师的住址,便借一次开会的机会,敲开了王老师的家门。那时她已经满头银发,不过依然精神矍铄,也很健谈,说起以前的岁月故事,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不知这位贯穿了我整个童年记忆的班主任是否安康相伴,是否矍铄如前。对于她教过的学生而言,她,永远是我们心中甜蜜的依恋。
(作者为济南市长清第五初级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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