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1.2万人,登记了64万农户、1790个村级单位、136个乡级单位、4234个农业经营单位。
在国务院农普办组织数据质量抽查的基础上,陕西省农普办组织了对安康市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康市农普办和安康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普查主要结果。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64万农户,其中有农业生产经营的61万户;1790个村级单位,其中1624个村委会,166个涉农居委会;8488个自然村;1504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136个乡级单位,其中镇136个;4234个农业经营单位。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61万户农业经营户及4234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安康市农业经营户61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3614户。全市农业经营单位4234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402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192个。全市共有72.5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表1 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注: 农民合作社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
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安康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72.52万人,其中女性32.43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0.89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34.92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6.71万人。
表2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三、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6万人,其中女性0.68万人。在规模农业经营户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0.35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0.92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0.33万人。
表3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四、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2.64万人,其中女性1.07万人。在农业经营单位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0.57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62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0.45万人。
表4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土地、农业机械和设施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土地利用、农业机械和设施进行了调查。
一、土地利用
2016年末,安康市耕地面积341486.93公顷[1],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1128.68千公顷。(注[1]:耕地面积为国土资源局数据)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安康市拖拉机1181台,耕整机1057台,旋耕机7535台,联合收获机170台,播种机184台,排灌动力机械1566台。
表5 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三、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安康市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496眼,排灌站数量116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1188个。
表6 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安康市灌溉耕地面积20739公顷,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3792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4.6%,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95.4%。
表7 农田灌溉
四、设施农业
2016年末,安康市温室占地面积218.8公顷,大棚占地面积2431.48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5.53公顷。
表8 设施农业
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36个乡镇和1790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
一、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15.4%,有码头的占15.4%,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3%。
100%的村通公路,40%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
表9 乡镇、村交通设施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100%的村通电,5.2%的村通天然气,100%的村通电话, 58.7%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 70.7%的村通宽带互联网,15.9%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表10 村能源、通讯设施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93.4%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7.1%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5%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6.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0.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表11 乡镇、村卫生处理设施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99.3%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9.3%的乡镇有小学,97.1%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5.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8.8%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5%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18.4%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44.7%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8.4%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表12 乡镇、村文化教育设施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81.6%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 69.1%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91.3%的村有卫生室,37.8%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表13 乡镇、村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47.1%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41.2%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2.9%的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0%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46%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3%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37.2%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表14 乡镇、村市场
农民生活条件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64.33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
一、住房
2016年末,98.9%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58.55万户,占92.0%;拥有2处住房的4.94万户,占7.8%;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12万户,占0.2%;拥有商品房的5.1万户,占7.9%。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34.88万户,占54.8%;砖(石)木结构的8.29万户,占13.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6.13万户,占9.6%;竹草土坯结构的11.76万户,占18.5%;其他结构的3.27万户,占5.1%。
表15 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表
(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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