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7月4日上午9时许,安康高交大队安汉中队民警接到路过车辆驾驶员的报警:在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段十堰至汉中方向205公里370米处,一辆小型商务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与中央隔离防护栏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
安康高交大队安汉中队民警在勘查现场过程中,发现川A牌照的肇事商务车内满载着“云烟”牌香烟,涉嫌非法运输贩卖烟草。民警立即要求肇事驾驶员林某出示许可运输烟草的相关证件,当事人无法出示。
民警在处理完事故现场后,将当事人带离高速公路,联系安康市汉滨区烟草局对其车辆所载烟草进行检查后,认定当事人林某无法出示烟草运输有关证件,其行为属于涉嫌违法走私烟草,从车上查处“云烟”牌香烟共计39箱半,987条,涉案金额19.7万元。
目前,安康高交大队安汉中队已将此案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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