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冰之)6月26日,安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举办宪法讲座,邀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建申作专题辅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工委和内务司法工委委员、机关全体干部聆听了讲座。
据了解,近年特别是宪法修正案通过以来,安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不断坚定宪法自信,切实履行宪法使命,在深化依法治市新实践中积极发挥人大优势、提供人大方案、贡献人大智慧。
主导立法推动宪法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依法产生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了《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五年立法规划》,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适时开展地方法规执法检查、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等地方立法机制创新,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今年2月1日起实施,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行,保证了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得到落实。
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首次组织选举通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该活动对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6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规定》,通过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带头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加大宪法法律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市政府及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69件规章、办法和决议决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促进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坚持每年至少筛选两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今年6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由常委会副主任代表人大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是市人大成立以来的首次,通过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功效,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的原则,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抓好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组织实施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努力助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去年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决议,今年围绕决议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视察,并加大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市政府把宣传贯彻新修订宪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好“七五”普法决议,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安排,促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进法治安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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