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5月17日下午,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执勤民警在十天高速陕鄂界公安检查站,查处一起普通厢式货车非法运输液化气案件,有效消除了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十天高速陕鄂界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介绍,5月17日14时许,民警在十天高速陕鄂界公安检查站执行勤务,对入陕车辆进行随机抽查。当民警检查到一辆陕G牌照轻型厢式货车时,面对民警询问其所载货物,该车驾驶员王某显得神色慌张,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其打开货箱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王某打开货箱门后,民警发现该车厢内竟然载着百余个液化气罐,其中空罐和装有液化气的罐体数量不明,而该车不属于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也未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民警通过进一步的信息核查发现,该车为普通的货运车辆,驾驶员无危险品运输资格证,随车人员也无相关危险品押运资质,属于典型的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件。“如果车辆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或碰撞泄漏燃爆,后果将相当严重。”执勤民警表示说。
执勤民警通过询问驾驶员王某得知,该车从湖北省十堰市出发,载有大量充满液化气的钢瓶,准备送往安康销售。执勤民警通过调查后,对王某驾驶车辆运输危险品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情况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当日20时30分左右,在安康市住建局等7家单位协作配合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安康江南燃气公司协调一辆危险品专用车辆将百余罐体安全转运。目前,非法运输的车辆及人员按照规定移交运管、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案件的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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