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3月18日下午,在安康本地论坛、部分新闻APP发布“看到这辆车赶紧报警!男子驾车在瀛湖路公然抢夺2岁女童,目前还在调查中”等消息,并配发一段视频。引发大量网友和社会人士关注,同时信息被转载至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百度安康吧等贴吧网站,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就网传信息密切关注并开展核查工作。
3月18日22时许,汉滨公安分局发布了《关于网传男子瀛湖路公然抢夺2岁女童相关情况的核查通报》,经查:小孩名字是郭某某,女,2016年生,系曹某和郭某同居所生小孩(母亲曹某,家住建民办金城美墅,父亲郭某,瀛湖镇人),前期孩子一直与女方生活,因两人关系不和,17日发生纠纷后,郭某将孩子强行带走,并托付在其哥所开超市照管。18日下午3时,曹某让其现任男友冯某驾车至瀛湖镇平安超市趁照管人不备将孩子抱走。目前,小孩与其母曹某在一起,无异常。公安机关对报警情况正在进一步延伸拓展核查范围,现已查实,该网传信息为虚假信息,汉滨公安机关正在对涉嫌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3月19日上午,三秦都市报记者在瀛湖路平安超市见到了郭某的哥哥和嫂子。据郭某的哥哥介绍,18日下午3时许,他们夫妻俩当时正在超市内经营,弟弟前一天送来托付照看的孩子也在超市内玩耍,期间一辆苏E牌照的轿车停在门前,车上还曾下来了3个人进超市买过东西,忙碌中他们没有留意孩子自己跑出了超市,被该车上的人抱上车开走了;在门口的老母亲刚好看到,他闻讯忙驾车追赶至安康三桥头,但没能追上,夫妻俩随即报了警,并告知亲朋好友帮忙查找。“直到晚上10点多,我们接到警方的电话,才知道是孩子与其母亲曹某在一起,是曹某让人将孩子抱走的。”郭某的哥哥说,弟弟住在城里,与家里来往的较少,他与孩子母亲曹某的情况家里人并不了解。
汉滨公安分局灜湖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警方与曹某手机视频确认,孩子的确与她在一起,她也承认是她让人抱走的孩子,不存在拐卖和伤害行为,警方已排除是刑事案件。“经核查,事发后曹某和其现任男友冯某分别驾车离开了安康,警方正在着手传唤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向警方说明相关情况和动机。”灜湖派出所民警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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