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青)货到付款服务,本是为了方便网购者的网络交易行为,但一男子刘某却打起了“货到付款”的“歪主意”,拿到货后未付款,实施诈骗。12月17日,刘某因涉嫌诈骗被汉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2日,某快递员赵某报警称;其在汉滨区江北一“网吧”配送货物时,被收件人将配送价值8000多元的手机诈骗。江北派出所接警后,在分局网安大队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信息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12月17日22时许,江北派出所4名民警在兴安东路一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刘某成功抓获。经审查,刘某拿到网购货到付款的手机后,以付现金到银行取钱为由,趁快递员不备将未付款的手机拿走后逃跑。
江北派出所通过信息进一步研判,结合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此案为串并案。11月25日,在汉滨区解放路一网吧,刘某曾以同一作案手法实施诈骗。经审讯,刘某对利用“货到付款”实施两起诈骗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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