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九龙
2014年以来,围绕“确保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安康市委、市纪委做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释放出纪检监察体制新活力。
“两个责任”扛起来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一根杆子插到底”“既动口又动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让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依据市委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2015年上半年,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旬阳县,监督责任缺失的石门镇纪委,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对内“减肥瘦身”,对外“减负增效”,勘定职能“界碑”。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5个,执纪监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6.9%,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行政事业编制的78.7%。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主责部门,市纪委退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8个,保留10个。各县区纪委及时跟进,相应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由104个缩减至11个,减幅89.4%,把更多的力量投入监督执纪问责主战场。
“两个为主”凝聚反腐合力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推行线索统管、查办统筹、考核统领,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等问题。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重点人才库”。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和考察办法,纪检干部跨层级、跨行业、跨区域交流机制也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
改革,初步破解了“同级监督太软”“基层查案难”等难题,促进了纪律审查工作的推进。2015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913件,初核1804件、立案973件、处分949人,同比上升102%、137%、83%。其中,县区纪委本级立案327件、处分398人,同比上升112%、63%。
“两个全覆盖”推动监督“无死角”
岚皋县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试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市委随即印发《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的指导意见》,各县区迅速落实到位。实行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后勤保障、工作考核“四个统管”,赋予监督检查、纪律审查、举报受理“三项职权”,建立情况报备、定期约谈、听取意见等“六项工作机制”,“分类派、全覆盖、统一管”全面实现,所有县区直部门有了纪检监察机构,有了贴身监督人员。
与中、省巡视制度衔接,2015年1月,市委专项巡查办公室在全省率先设立,探索建立一类别一问题、一问题一主体、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整改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中、省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已办结98%。对问题整改实行“双报告”“双公开”,上级监督不再“遥远”。
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严防“灯下黑”
“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市纪委组建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承担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监督检查、举报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七项职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无疑是个系统工程,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才更有示范意义。
11月6日,市纪委第10期“正气讲坛”如期开讲。领导荐学、互动式讲学、业务知识笔试,这是机关“五个一”学习机制的具体措施。与此同时,选派干部参与重大案件、疑难信访处理,干部上挂下派、跟班学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展评……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这个螺旋式上升过程,在市纪委机关干部身上循环往复。
守住纪律的底线。2015年1至10月,全市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7件,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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