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 旬阳新闻 镇坪新闻 平利新闻 岚皋新闻 紫阳新闻 宁陕新闻 石泉新闻 汉阴新闻 白河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安康市 > 岚皋新闻 > 正文

拍案三世同堂争房产 法庭判决息纠纷

来源:华商报 2015-11-20 19:33   https://www.yybnet.net/

都说三世同堂共欢乐,近日,岚皋县法院石门法庭却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家三代人因房屋共有权纠纷对簿公堂。

被告赵甲与原告赵乙是继父子关系,赵乙10岁时,赵甲与赵乙之母刘某登记结婚,赵乙遂与之共同生活。1991年,原、被告一家在岚皋县石门镇河街流转土地0.36亩,利用家庭储蓄和外借部分资金修建起砖混结构房屋三间两层,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3年,赵乙与龚某登记结婚(双方于2012年解除婚姻关系),同年生育一子赵丙。1995年被告提出与原告夫妻及儿子三人分家,双方虽签订“分家协议”,但对上述房产并未作分割。2008年,刘某病逝。除赵乙外,刘某与赵甲均无其他子女。2010年9月,赵甲书写了《房产权赠与书》,将位于岚皋县石门镇河街砖混结构房屋赠与赵丙,该《房产权赠与书》经岚皋县公证处公证。2014年11月,赵甲凭经过公证的《房产权赠与书》请求将房屋产权过户到赵丙名下。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原告赵乙提出书面异议。后经原告申请,被告决定废止公证书,并撤销对上述房产的赠与行为,并经岚皋县公证处公证。原告认为被告的赠与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位于岚皋县石门镇河街砖混结构房屋产权的一半归原告所有。

石门法庭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均未果,后法庭开庭审理本案,原告之子、被告之孙儿赵丙作为被告代理人参加庭审。经审理,法庭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所涉房屋是在被告赵甲与刘某婚姻存续期间修建,故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各享有二分之一所有权,刘某去世后,其享有的相应财产份额转化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即本案原、被告继承,继承份额各占遗产的二分之一,即该房产整体的四分之一。故原告要求确认其享有该处房产相应份额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综上,该庭依照相关法律判决原告赵乙与被告赵甲为位于岚皋县石门镇河街砖混结构房屋产权共有人,原告赵乙享有该处房产四分之一份额。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李刚通讯员 马红娟 刘莉 曹黎 李永会 采写

“拍案”栏目里每个案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能使读者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用法、守法的人。

华商报安康记者站新闻热线:0915—3286633

主持人:李刚 

新闻推荐

岚皋着力打造“巴文化”实现文旅深融合

12月8日,安康市“一县(区)一亮点”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岚皋县人民政府县长杨义龙以《旅游富民》为题,通报了地处巴山腹地的岚皋县近年来克服种种困难,发挥生态优势,走出一条旅游富民、生态强县之路的相...

岚皋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岚皋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拍案三世同堂争房产 法庭判决息纠纷)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