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许志朋)男子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通过微信骗取他人财物。1月10日,汉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男子路某系在校大学生。2017年4月,被告人路某与受害人张某通过手机微信添加好友的方式取得联系,在聊天过程中,路某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并同意以男女朋友的名义与张某交往。其间,为了得到张某的信任,路某还让女网友登录其微信给张某发语音。在取得张某信任后,路某以自己家境贫寒,上学生活费不足、购买手机、代为理财等为由,骗取张某现金29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2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路某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骗取的钱款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杨运宝况小虎吴佩珊)汉阴县创新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推出“先借后补”的资金管理模式,支持苏陕扶贫协作产业类项目资金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充分激发了项目实施主体帮扶带动贫...
汉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汉阴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