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关镇鑫荣商行(周宇):
你(单位)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我局 “白市监处字〔2017〕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白河县城关镇鑫荣商行”已未营业,本人也已离开白河县且一直拒接电话,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白市管催告字2018(01)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白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清风路50号
联系电话:0915-7823479 0915-7828603
特此公告
白河县市场监管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
新闻推荐
——白河县移民搬迁工作纪实
白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白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