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东轩主人所著的 《述异记》中记叙了发生在康熙年间的一个案子。
北京有夫妇俩,携一幼女到安徽亳州做卖豆腐的生意,“积十余年,蓄资二百金”。女儿渐渐地长大,转眼已经十五岁了,“姿色韶艾”,邻里乡亲的很多来上门提亲的。夫妇俩商量:我们的家在北京,“亲戚、坟墓在焉,今嫁女于亳,异时往来迢远,不如挈之还北,择亲旧字之”。于是他们雇了两头驴,老伴和女儿一人骑着一头,老头儿步行跟在后面,把全部财产都带上,匆匆踏上了北上归京之路。
才走了不到二十里,只见两个挟弓带刀的骑客匆匆而过,他们“睹女貌美”,不由分说,强抱上马,疾驰不顾。老两口这才知道遇到强盗了,赶着驴狂奔数里地,总算追上了那两个在路边歇脚的强盗。老两口哀号乞女,强盗狞笑着理也不理。老两口拿出五十金,希望把女儿赎回,强盗依然狞笑摇头。老头子狠了狠心,把二百金全部拿出赎人,强盗“取其金,仍挟女去”。老头儿骑驴猛追,被强盗一刀杀死,老太太“见夫死,亦奔及号呼,骑并杀之”。
可怜老两口就这么双双横尸路边。两个强盗带着女孩走了数十里,天色将晚,女孩见路边有一口水井,佯装口渴讨水喝,强盗认为她不过是弱女子,就掉以轻心,下马给她到井边打水,却找不到盛水的容器。女孩指着远处说:“看那边像是有村落的样子,你们去看看有没有水碗什么的。 ”两个强盗,一人去村落寻找汲器,一人留下看着女孩。
女孩趁着看守她的强盗没注意,一下子跳进了井里,井中的水并不算深。这时寻找水碗的强盗回来了,用绳子绑在另一个强盗的腰上,缒他入井。入井的强盗打了女孩几下,把腰上的绳子解下,绑在了她的身上,“以绳缚女引之出”。等女孩出来了,井上的强盗“复垂绳引救女之贼”。
就在这时,一件令人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井上强盗把绳子扔给井中强盗之后,井中强盗把绳索重新绑在腰上,让井上强盗用力往外拉,就在这一瞬间,女孩突然冲过来猛撞井上强盗,井上强盗正低头弯腰准备用力,被这么一撞,惨叫一声跌入井中。女孩跨上强盗的马,冲进村落呼救。 “村人齐赴视井,果有二贼”,被撞进去的那个,因为是大头朝下坠落的,已经“折颈死矣”,而另外一个强盗刚刚被拉上来,女孩 “拔贼刀断其首”,为父母报了仇。 呼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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