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印制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滁河干流(安徽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14个河流湖泊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计划对全省14个河流湖泊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此次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全省14个河流湖泊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自然资源类型、范围包括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这14个河流湖泊包括泊湖、花园湖、龙子湖、北淝河上段(含四方湖)、皖河干流(含花凉亭水库)、滁河干流(安徽段)、丰乐水库、佛子岭水库、秋浦河干流、施家湖、水阳江干流(安徽段)、奎湖、新安江干流(安徽段)、颍河干流(安徽段)。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部署,安徽省对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全省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如何实现统一确权登记?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资源三维登记模式,明确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向社会公开。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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