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全省在城市更新中,将坚持低影响更新建设模式,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已下发通知转发国家住建部的政策要求,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并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一系列具体规定。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和增建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要求,以后将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
为了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住房问题。
省住建厅指出,今后需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坚持低影响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防止大拆大建。
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
为了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安徽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省住建厅特别强调,各地要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实施城市更新。
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
全省将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基本思路,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可持续实施模式。
围绕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积极推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新城建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工程,实施以城市片区为单元的系统化更新。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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