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恒大御景湾小区17栋二单元顶层天台的“小阁楼”
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欲出租顶层天台 居民盼“管管”
部门回复:在程序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已停工并约谈告诫
近日,恒大御景湾小区部分居民向“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占用17栋顶层天台进行施工并准备出租,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并“管管”。
记者探访:顶层天台有“小阁楼”,暂未发现施工景象
9月6日早上8时40分,记者来到恒大御景湾小区探访具体情况。经过与小区居民的交流,记者了解到居民反映的顶层天台位于17栋二单元。于是,记者便乘坐电梯直达17栋二单元顶层18楼,然后沿着楼梯道再上到天台。记者发现,天台上有一处“小阁楼”,其锈迹斑斑的铁门此刻是关闭着的,旁边竖立着很多的晾衣架,上面零散晾晒着一些衣服,但据记者现场观察,暂未发现施工景象。
居民态度:天台属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未经同意无权出租
随后,记者采访了一些小区居民。有位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顶层天台是业主晒衣被的公共场所,是业主们共同拥有的区域。在不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有什么权利施工并准备出租?”旁边有位男士补充道:“出租业主们的公共区域,那出租收入又归谁呢?施工会对天台楼面产生损伤,不能因为一点收入就损害了大部分业主的权益。”另外,在采访过程中,有居民向记者展示了业主们的微信群聊记录。在群聊记录中,存在施工现场图,而业主们纷纷发表意见,均表示顶层天台没有明确权属就属于业主们共同所有,物业在未经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出租。
物业回复:目前已全面叫停施工,后续如有打算再公示
接着,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采访物业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并无业主委员会,业主反映的“出租17栋顶层天台”,其实是有业主想租赁该顶层天台的“小阁楼”做仓库,但是其他业主们意见很大。对此,物业于9月5日组织了业主接待会,向业主们说明了情况并作出表态,目前已全面叫停施工。“后续物业如有再出租的想法,会提前出公示,在征得业主们同意的前提下再来做这个事。”
部门回应:物业行为在程序上不符合有关规定,已约谈告诫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此问题咨询专业意见。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发生该行为,在程序上不符合有关规定。经业主投诉反映,该物业已及时停止该行为。“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也及时约谈告诫了该物业公司,要求其整改并妥善处理后续事项。”
“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见习记者 朱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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