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要想买房必须购买车位。开发商这是通过捆绑车位的手段,变相提高房价吗?”日前,一位读者通过大江晚报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这位读者称:他前去咨询的楼盘是融创金地童话森林,在看房时,开发商表示,想要购买看中的楼盘,必须买停车位,一个停车位的价格是20万元。从售楼处工作人员和这位读者的聊天内容截图可以看到,“工作人员说,目前小区购房,必须同时购买停车位,高层购买一个车位20万元,洋房搭售两个停车位共30万元。”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搭售车位这一条没有商量的余地,因为他们楼盘的房价便宜。
接到这位读者的投诉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了该楼盘的一位售楼经理。“顾客如果购买了车位,那么就拥有优先选房的资格。”这位售楼经理解释称,目前他们的政策是,优先购买车位,优先选择楼号和房号。如果没有购买车位,那么就只能等购买车位的顾客选购结束后,再看看剩余的房源情况,如果所有的房源都销售一空,那么没有购买车位的顾客,就不能购买了。“目前,我们车位的备案价是20万元一个,但是最终销售价格还没有确定,还在申请中。”对于洋房是否需要购买两个停车位,这位售楼经理则表示,目前具体政策尚未确定,还需再等两天。
对于这一情况,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购买车位的行为不妥,住建部在2016年10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各种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就有: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行为。针对这样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严重予以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等方式予以处理。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对于相应房企的行为,他建议这位读者向监管部门予以举报投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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