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拓展公共空间,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根据《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各县人民政府要统筹考虑实施小区改造及改造后设施运营、后期管理等因素,明确改造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智慧城市、未来社区建设相结合,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老旧房屋改造、交通出行改善、智慧设施升级、公共服务提升等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实施方案》还提出进行连片改造,通过拆除违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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