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下午,在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工程大学校门外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该校33岁的博士教师郭某牛与来自江苏淮安市的19岁大学生涵涵经历相恋与分手后,欲求复合无果,持匕首刺死涵涵。
今年10月30日9时30分,案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月20日下午,该案由芜湖中院一审宣判,郭某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20日,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樊颙告诉记者,他们认为该判决结果合理,“彰显公平和正义。”樊颙称,“被害人家属抱着诉讼代理人十分激动。”而郭某牛在庭上精神萎靡,低头不语,“没讲认罪”。
庭审现场。据芜湖法院微信公众号
复合未果杀害学生
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学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某牛任涵涵老师,当年4月初两人成为情人。2019年5月29日,郭某牛离婚,当年6月29日,涵涵被郭某牛殴打,民警曾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次日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再保持联系。
此后,郭某牛继续联系涵涵,希望与其复合,未果。
据判决书,2019年9月19日15时35分,郭某牛携带在淘宝上购买的匕首至安徽工程大学校园等候涵涵下课,后尾随涵涵至安徽工程大学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离开,见郭某牛追来,便向马路对面跑去。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颈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接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涵涵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芜湖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尸检鉴定书中提到,死者涵涵尸表共计42处创口,其中颈部2处,胸腹部13处,背臀部3处,四肢部24处。涵涵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至少与三名女子交往
据媒体报道,一开始,郭某牛隐瞒已婚和有两个孩子的事实,诱骗涵涵和其交往。由于郭某牛控制欲太高,涵涵曾要求分手。但涵涵一提分手,郭某牛就会对她进行威胁:“你分手,我就不让你拿到毕业证,考试肯定让你挂科。”
涵涵遇害后,其家人提供的一张聊天截图显示,郭某牛曾说:“我给其他人最多七十多分,给了你九十多分,这样你就能拉开与其他人的距离。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能拿奖学金。”
此外,被害方代理律师樊顒曾透露,郭某牛案发前曾与多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至少与三名女性有交往。”
当地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郭某牛与涵涵恋爱期间,还与一名大二女生有开房记录。
“跟我女儿交往时,郭某牛与其妻子李某尚未离婚,还另约他人开房,足见此人道德沦丧。”涵涵母亲谢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10月30日庭审时,开房的铁证摆出来,郭某牛还否认有这回事。见赖不过,又改口说自己有魅力,女孩子都喜欢他,愿意跟他去开房。
安徽工程大学一名学法律的学生告诉记者,郭某牛曾带过他两个学期的课,常在课堂上讲一些自己如何有桃花运、女人缘的东西,甚至还吹嘘自己的情史。平时考试也为女生打分比较高,喜欢的可能会打90分以上,而像男生只能打60到70分。
自称患有抑郁症
被害方代理律师樊顒介绍,案件庭审时,郭某牛以自己患抑郁症为由对抗指控,但法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樊顒介绍,此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过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郭某牛无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樊顒告诉记者,为此鉴定人员还专门出庭进行了专业陈述,所有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嫌疑人郭某牛自2019年10月25日经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并由当地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后,此前已羁押一年有余。不过,一份来自监室的询问笔录证据显示,郭某牛不仅无异常举止,且“本性不改。”
记者从谢女士处获得的一份询问笔录中得知,郭某牛在监室里:“表现比较稳定,有时候可以开一些男女玩笑。和同监室人员交流也正常……没有发现他发呆、自言自语等表现……”此外,郭某牛“遵守监规,服从干部管理。”“(没有异常举止)比较正常,生活可以自理,学习比较积极……”
此外,庭审时,被告的辩护人提出,郭某牛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受害方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张梅当庭进行了反驳,“他不光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有预谋地故意杀人,郭某牛在8月就购买了刀具,当天又做好了充分的犯罪预备。更残忍的是,他向涵涵捅刺几十刀后对自己腹部捅了两刀自残,之后发现涵涵还在动,于是又补上两刀。可见他具有强烈置涵涵于死地的决心。”张梅介绍,郭某牛捅刺涵涵的刀数超过48刀,伤口合计长度达到169.4厘米,而涵涵的身高只有157厘米。
樊顒告诉记者,郭某牛在庭审最后也良心发现,有道歉的说辞,但他一直坚称自己是因为爱情。
据扬子晚报、澎湃新闻等
郭某牛与涵涵的聊天记录,称涵涵“像黛玉”。据速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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