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注意到,11月17日晚上七点多,救人者凌先生已把原视频删除,并上传了一个新视频。而在新视频中,记者注意到,孩子脸部和车牌号都被打上了马赛克。
为何凌先生会删除原视频又上传新视频?是转变了想法还是孩子母亲再次与其进行交涉?对此记者联系了凌先生。
“我当天晚上就觉得不妥,因为对小孩确实不好,就是看到他母亲的态度后感觉心寒而已,所以一直到现在才删。”凌先生说,他是找人帮忙在视频里打的马赛克,觉得不应该伤害小孩。凌先生说,自己和工友们在确保孩子安全后才拍的视频,目的也是为了寻找家长救人,没想到孩子母亲当着民警的面说他恶意炒作。
□网友观点
A面
葛紫燕:母亲确实不负责任,人家批评的都对,人家拍视频的也没有错啊,你事后好好说话,相信人家也不会不删的。
1377871挑战自我:其实最主要是孩子母亲未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拍摄者都发出去了删不删不一样吗?这是有道理的。如果好好说并对施救者表示感谢也不会到现在情况,而且凭什么说那就走法律程序啊?人都有脾气,你态度不好还要起诉我,我也会气愤,那随便你吧。
网友xf162514937:其实还是孩子妈妈不会处理事情,发现视频了,应该出面感谢好心人的救助,同时再提出视频对自己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相信对方还是会接受的。而不是去找对方对质,孩子的妈妈不会感恩同时也不会处理事情。
大宝剑:你好好地和人家商议,人家会不删?肯定是盛气凌人地叫人删,说不定一开始就说不删就告人家。
长得没人夸:如果以司法程序为要挟要求对方删掉视频,恐怕就太让人寒心了!
B面
沙尘飞扬哥:打了马赛克发出,无可厚非。原视频发出,达到救人目的后应该删除,几次协调拒不删除,已经侵犯他人隐私。漠视他人隐私的现象层出不穷,可见法制普及任重道远。
实事求是才是正能量:支持这位母亲,不能因为对人家孩子进行了施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犯人家的权益。如果执意不删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拍视频的动机了!
临街绿芜:这是两码事,那个妈妈因为疏忽大意犯了错该教育,但是未经他人同意发视频也是侵权了啊,更何况人家还再三跟你说了不可以,不管怎么样,个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啊。
向前的小米:救人者是应该得到感谢,但是不能因为这位母亲有过错就无限放大,出了这种事情母亲应该也是很自责的,如果视频一直传播,对这位母亲和孩子都会有不良影响,救人者何不删除呢?
玉银:视频已经发出去了,且孩子安全了,只要发布者本意是安全警示就好。家长要求删除视频也可以,但是语气要礼貌温和。吃瓜群众本着心疼孩子看这个视频,不要歪曲视频本身。希望此事早点结束,不要伤和气,毕竟官司劳民伤财。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汪艳记者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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