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安徽境内高速公路上限行时间予以调整。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安徽境内所有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其中,济广高速岳潜段、岳武高速安徽段全天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0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安徽境内高速公路通行。
据介绍,原安徽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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