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据6月18日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爆料称,此前公布的2020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中,有部分岗位因专业要求为“新闻传播学”而无法报考。该网友解释,目前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中基本都是“新闻学”或者“传播学”,如果是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就无法满足专业要求为“新闻传播学”的岗位。
对考生的疑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新闻传播学是一级学科,新闻学、传播学这样的二级学科也属于新闻传播学范畴。因此,本科阶段就读于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的考生一样可以报考相关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具体的报名资格审核仍需联系用人单位核实。
这就是说,尽管有的单位招聘要求的专业是“新闻传播学”,但只要是“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的专业,都是可以报考的。
联想到此前“江苏徐州硕士笔面试第一被拒录”一事: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文学硕士纪元,在江苏省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了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笔试面试均第一,但却被徐州市人社局“拿下”。理由是,专业不符合要求。徐州市人社局认为,纪元的专业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不是“中国语言文学”,“差一个字都不行”。后来即使通过诉讼,法院的判决还是认为“取消纪元聘用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并无不当”。
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专业名称为什么发生差异?原因就是因为存在两套平行的标准:大学的专业是根据教育部对学科门类的划分,而招考人员的专业却是根据人社部门对学科门类的划分。例如上述徐州市的招聘,在教育部的学科划分中,“中国语言文学”是一级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属于该学科下的8个二级学科之一。而徐州市人社局招聘参照的《2016年度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却将“中国语言文学”作为二级学科划分到“中文文秘类”之下。这样的划分,首先就与教育部门的学科门类划分标准不符。
更荒唐的是,根据徐州的标准,中国就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人。该招聘岗位要求的是硕士及以上学历,而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硕士毕业生的毕业证上根本不会出现作为一级学科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所以,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应该是让教育部的专业划分和人社部门招聘的专业设置一致起来。应该谁服从谁?显然是人社部门应该根据教育部划分的专业来招聘人员。如果大学生在学校学的专业是教育部定的“老虎饲养”,人社部门却自己确定要招“老虎喂养”的专业,结果必然是,有符合的学生被挡在门外,而单位也不可能招到人员。
如果依然发生单位招聘的专业要求和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不符,怎么办?笔者认为,可以推广江苏省人社厅的做法:“报名专业名称与招聘条件中的专业名称之间有明显的被包含关系,按从宽确定专业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专业存在“包含”关系就行,而不是“差一个字都不行”。
由此看来,解决招聘专业的矛盾,治本之策是招聘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专业设置,将两套标准统一起来;而治标之法则是审核时从宽掌握,以是否“包含”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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