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复工复产高峰期,安徽将强化房源核验、推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措施,让居民更安心地租房;同时,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加大监管,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4月2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六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出台措施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租房市场回暖
今年受疫情影响,租房市场一度跌入冰点,进入4月份以来,随着复工复产全面开启,租房市场也开始回暖,租房需求逐步回升。
“最近半个月,随着企业大量复工,找工作的也多,租房市场表现还不错。特别是繁华地段,靠近地铁楼盘价格合理一般都能租掉。”4月21日,庐阳区从事房产经纪的张涛刚刚送走一位前来租房的务工者,他认为与此同时房源减少,带来行业之间竞争越发激烈,从业者压力也不小,市民寻找房源时要擦亮眼睛,防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市场陷阱。
本月中旬,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也专门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高峰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有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存在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现象,发生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业主(房东)租金,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共享
为了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安徽省住建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后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共享主体登记信息。
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本规定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后,应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享登记信息。推动与相关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综合治理等对接。
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依法加强住房租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将相关信息共享给公安等部门,并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正规渠道,公开已备案或者开业报告的机构、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督促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布真实有效房源信息。
核查网络平台房源等信息发布
全省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对房源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网信部门将建立健全规范网络平台房源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平台发布房源等工作核查,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网信部门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的意见,对违规经营的网络信息平台依法进行处理。
安徽还将尽快推动完善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发挥交易服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测作用。强化房源核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监管措施,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等线上一站式服务。
警惕“高收低租”“高进低出”等情况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规范银行租赁资金存款账户运作,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对在租赁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线索,相关部门应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
“‘高进低出’模式在公寓租赁中容易出现,管理不好就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裂。”业内人士建议,在租房过程中,合肥的租客要及时关注了解周边房屋市场价格,防止价格欺诈,警惕“高收低租”、“租金贷”等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保障承租人健康
省住建厅还提出,下一步各地必须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责任。按照国家要求,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者装修的,应当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装修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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