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克龙)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充分发挥公路通行效能,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及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相关工作,明确划定原则、划定范围、划定程序及划定时限等内容,各地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发布公告及埋设标桩、界桩。同时,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临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管理。
通知强调,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杜绝新增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公路建筑控制区档案,按照“一路一档、及时更新”的原则,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下一步,省交通执法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对各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及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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