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孝东)3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合肥市委书记宋国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沈强,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郭再忠作的《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鲍挺作的《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作的《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次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作了说明。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分别经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会议分别听取了相关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和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政府副省长周喜安,省高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有关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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