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4849件,其中97.84%是关于口罩方面,口罩的投诉举报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47.75%。主要反映问题有销售假冒、三无产品、高价销售、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销售、网购口罩不发货等。
正规渠道购买防上当
安徽省消保委依据前期投诉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注意科学防控理性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要有正确的认知,不要盲目追求最高等级,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避免浪费。
消费者购买口罩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药房、平台购买,要认准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依据相关规定,销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经营者必须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在网上销售的还需同时进行“网络交易备案”。千万不要在无证照企业、个人或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正规渠道购买。拒绝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等不法行为。
注意查看产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准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埙、变形等问题。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时,要仔细问清楚发货及到货时间等信息。相关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信息,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栏目中查询。
同时,消费者还要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和近期发布的一些打假、识假报道和知识宣传掌握第一手的资讯。
发现价格虚高可举报
日前,省政府对哄抬价格的标准进行首次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不得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价格或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证据留存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索要发票、做好消费记录、聊天内容和截图等。
消费者遇到问题,可拨打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电话(12315)或安徽省消保委投诉电话(0551-64663315)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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