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昨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各地市目前正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有序组织建设行业复工复产,期间一定要防止开复工出现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另外,由于疫情影响造成的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限应合理顺延。
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安徽省各地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分区分级精准推进复工复产,有序推动涉及疫情防控、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省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要严守安全生产底线,防止开复工出现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
由于疫情影响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所以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限应合理顺延,顺延时间原则上自安徽省决定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各市、县(区)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复产之日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较大,且合同履行会导致显失公平时,发承包双方可按照相关规范合理分担价格风险并签订补充协议。建筑业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工程结算中予以认定;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造价的措施项目费中增列防疫成本费。
在项目审批服务方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不见面”申报和审批,切实做到“随时办”。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通过自有平台、进驻电商等线上形式进行促销或居间代理。优化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简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推动不见面办理。
新闻推荐
本报讯(邵东华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汪漪)“疫情不退,我们不退,坚守到最后一名患者出院……”安徽支援湖北医疗队党组织最近收到...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