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琳琳)省医保局1月26日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临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临时新增11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并于1月26日起执行。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分别为“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组合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及“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收费。新增项目全部临时作为“完全支付类”项目纳入报销政策范围,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本次新增收费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行研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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