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高新区检察院对宣某某、蔡某等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11个罪名、39起犯罪事实的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是高新区院承办的安徽省首例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异地管辖涉黑涉恶案件。
因涉及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多,案情重大复杂,为办好该案,高新区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调查取证,先后6次向侦查机关提出20余条补充侦查的方向和思路,对每起个案证据提出针对性意见,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办案期间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和参与案件讨论会、共商会、汇报会30余次,与公安、法院充分沟通,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同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终以充分证据对该案提起公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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