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中新网 图
12月31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方卫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卫星利用其担任安徽省纪委执法监察二室副主任、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58.7814万元,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57万元,共计264.3514万元,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方卫星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方卫星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原题为:《安徽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方卫星一审获刑6年》)(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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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2019年岁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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