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机构改革和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成效可圈可点。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黄山市围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台《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统一待遇实施方案政策问答》,确保全市执行统一标准;围绕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印发《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实现两项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服务管理“四统一”。截至11月底,黄山市城乡居民参保121.9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2.2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3.52万人;围绕完善慢病政策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规范城乡居民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黄山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11月起实施“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政策,参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推进“17+13+X”种抗癌药降价政策落地,切实保障这些降价“救命”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2019年1-10月,全市癌症患者节约购药费用约280万元。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降低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超声检查价格,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编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清单,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梳理2004年至2018年省、市所有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编制《黄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实现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一张网”。
保障异地就医门诊结算
印发《关于做好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专项部署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长三角地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共4类人员,可在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直接刷卡结算;杭州都市圈内异地就医住院实现直接结算。杭州都市圈内城市参保人员在黄山市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可刷卡直接结算,黄山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持医保卡在杭州都市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2019年1-9月,黄山市参保群众在杭州都市圈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838人次,较2018年同比增长69.64%。
聚焦医保领域扶贫
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山市健康脱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医保扶贫实施方案。截至目前,黄山市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382.67万元,资助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项综合医保待遇报销支出17629.94万元,享受综合医保待遇305820人次,其中贫困人口住院综合报销比例85.6%,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94.6%。
·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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