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生鲜电商平台“呆萝卜”在其APP通告称,自即日起,在该平台上有账户并曾充值的消费者,每进行一笔消费,账户余额使用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另外95%需现金支付。此举受到一些消费者的质疑。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律师指出,呆萝卜限制消费者使用其账户余额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债权。
工商信息显示,总部位于安徽合肥的生鲜电商平台呆萝卜,成立于2015年,是安徽菜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呆萝卜正式运营后,采用“线上订线下取,今日订明日取”的经营模式,通过App和线下门店结合,为消费者提供蔬菜水果、米面粮油等商品。
2019年11下旬以来,陷入资金链危机的呆萝卜全国门店接连关闭。“三年来,在消费者的认可和资本的刺激之下,呆萝卜一路高歌猛进,以致忘记了来时的路,迷失了曾经的自己。”12月6日,呆萝卜发布《重启公告》,宣布在12月9日“百店同启”。
呆萝卜遭受经营危机之际,消费者此前在其平台存储的账户余额,如何使用和兑现?
在12月6日的通告中,呆萝卜“温馨提示”:“因系统数据恢复原因,用户余额在2020年1月1日方能正式启用。”
到了12月21日,呆萝卜在其APP以“您的“余额”一直都在”为题发出通告称,“广大消费者的“余额”如何使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全用,则意味着刚刚建立的脆弱的现金流将再次断裂,重回濒死状态;不用,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也辜负了消费者前期的信任和期待。”
呆萝卜12月21日在其APP发布的内容截图
呆萝卜推出了按消费比例使用余额的办法:在呆萝卜平台的每笔购物,消费者的账户余额可使用该笔消费金额的5%,另外95%需按现金支付。
呆萝卜此举很快受到许多消费者的质疑。有消费者认为这是被“绑架消费”,“我要用掉卡里的500元余额,就要在平台上买10000块钱菜才能用掉。”
呆萝卜的做法是否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月21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从消费者权益和债权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邢鑫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呆萝卜的账户里充值后,其账户中的余额即等同于现金,可直接用于结算。”邢鑫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使用现金支付或账户内余额支付,而呆萝卜要求消费者只能按每次的消费金额的比例使用余额,“这显然限制了消费者合理使用其余额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邢鑫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向呆萝卜账户内充值时,即享有对呆萝卜的债权,而根据呆萝卜的运营模式,可以推定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时,可以以其对呆萝卜的债权抵销其因消费产生的债务。“呆萝卜要求消费者按比例使用余额,显然侵害了消费者享有的债权。”
邢鑫建议,消费者如不认同呆萝卜按比例使用余额这一支付方法,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购物时全额使用账户余额,或直接要求平台偿还卡内余额。(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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