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安徽 合肥市 芜湖市 蚌埠市 淮南市 马鞍山市 淮北市 铜陵市 安庆市 黄山市 阜阳市 宿州市 滁州市 六安市 宣城市 池州市 亳州市
地方网 > 安徽 > 今日安徽 > 正文

“酒后免责书”属于无效合同

来源:新安晚报 2019-12-16 11:02   https://www.yybnet.net/

同桌饮酒,如果有人出现意外死亡,同桌者是否会造成侵权?可能要承担多少责任?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梦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具体到同桌饮酒是否担责,主要看是否有以下几种行为:一,受害人已经明显喝多了,仍然对其强迫性劝酒;二,明知饮酒者不宜饮酒而恶意劝酒;三,没有将喝醉酒的人安全送达;四,饮酒者已经大量饮酒了,其他饮酒人没有尽到劝说义务。“具体承担的责任划分,则需要看饮酒者自己的过错程度。”

如果同桌者没有喝酒或只喝饮料,是否能免责?金梦说,喝饮料的人如果和醉酒者没有关系,没有劝酒行为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对于有人在饮酒前签署“酒后免责书”此类协议,金梦认为,免责条款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不能免责。

新闻推荐

“同命同价” 是对“生命权”的尊重 许根宏

据媒体报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要求,自12月16日起,安徽省正式启动人身损害赔...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酒后免责书”属于无效合同)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