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省发改委介绍,安徽省近日出台 《省外皖籍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认定管理办法》,将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资助设立若干个省级服务站(点)服务在省外皖籍农民工。
《办法》规定,在省外皖籍农民工较为集中地区设立若干个省级服务站(点),省级皖籍农民工综合服务点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推荐申报,每年组织一次。《办法》对申报资质及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诚实守法运营(经营),注册成立(从业)5年以上(含5年)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属地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省农民工办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省级服务站(点)的服务予以适当资金补助。费用主要用于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交通通讯、调查咨询等。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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