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发改委在合肥组织召开安徽省收费公路货物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听证会。江淮晨报记者从现场获悉,安徽省计划从明年1月1日起,货车在收费公路将实现按轴收费。新标准或有2年试运行期,建议车主尽快办理ETC。
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里程超4800公里
截至2018年底,安徽省高速公路收费里程为4832.4公里。2018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年通行费总收入197.06亿元,其中:货车收费额108.48亿元,占比55.04%。高速公路支出196.53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147.0亿元,占比74.80%。
2018年,安徽省高速路网货车通行总量5721.37万辆次,通行总里程65.06亿公里,通行费总额108.48亿元(以上三项数据均不含免费通行货车数据)。其中,一类货车1064.93万辆次;二类货车816.18万辆次;三类货车437.9万辆次;四类货车540.07万辆次;五类货车150.55万辆次;六类货车2711.73万辆次。
另外,截至2019年6月底,安徽省现有普通收费公路15条(含长江公路大桥2段),收费里程为557.1公里,其中:经营性收费公路7条(含暂停收费1条),收费里程251.4公里;还贷性收费公路8条,收费里程305.6公里。2018年,安徽省普通收费公路年通行费总收入7.66亿元。
变化计划从明年元旦起货车按轴收费
目前,安徽省收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以高速公路为例,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计重费率由10吨至40吨线性递减为0.05元/吨公里;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5元/吨公里计收。
普通收费公路货车也实行计重收费,基本收费标准为2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收费标准收取;10吨至40吨的车辆由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为1.6元/吨车次收取;大于40吨的车辆按1.6元/吨车次收取。
根据听证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安徽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这是适应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发展需求。
在方案中,对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提出了两种方案。根据方案一,其中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45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66元/公里。方案二,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91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79元/公里。
普通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上,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10元/车次;3轴收费标准30元/车次;4轴收费标准40元/车次,以此类推。
6轴以上货车上高速公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1倍系数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普通公路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另外,在超限加收费收费标准上,计划明年起超限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超限加收费不再收取。
建议新标准2年试运行期
“新标准有利于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收费公路运输实载率,保障物流业提速增效,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省交通运输厅认为,本次收费标准调整涉及面大,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叠加大量工程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调整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此,调整方案建议,考虑为新标准设置2年试运行期,当全省通行费收入、交通量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后及时对通行费收费标准优化调整。
今后,无论采用何种车型收费标准,同一类型货车在空载、轻载和重载情况下收费标准将一致,与计重收费相比,满载车辆通行费额下降,空车及部分轻载车辆通行费额上升。为此,方案建议加快物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不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货车提高实载率,从而进一步降低通行费成本。
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将达到90%以上。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充分考虑了ETC比例提升的影响,为此建议货车车主、货运企业尽快办理ETC,以便享受ETC优惠政策。
晨报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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