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安徽省拟立法鼓励“多陪陪孩子”。安徽省今年启动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制定。11月26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加亲子陪伴时间,提高亲子陪伴质量。
每年5月将有家庭教育宣传周
省妇联副主席张翔昨天在说明中表示,安徽省在推进家庭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发展中职能不明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能力需要提升;家庭教育发展保障措施有待加强等。而纾解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立法加以促进。
促进家庭教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共有7章,主要内容46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管理体制,强调了家庭在实施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特殊情形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完善了家庭教育促进保障措施。
在“总则”中,《条例(草案)》第三条提出“家庭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家庭实施、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支持”,而第五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同时,提出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本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在“政府主导”中,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推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家长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督导,推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父母应增加亲子时间
而在“家庭实施”部分,《条例(草案)》明确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对家庭教育负最重要责任,全面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全面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协助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对于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条例(草案)》从教育方法、注重亲子陪伴、接受教育指导、安全教育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第二十二条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加亲子陪伴时间,提高亲子陪伴质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鼓励、支持未成年人参加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增强其自理和自律能力。
在“学校指导”第三十二条提出,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当将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列为师范专业必修科目,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职业技能培养和师德师风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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