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支持机关、学校的文化体育设施和非国有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11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待提升
在全国率先探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全省建成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1700多个,深受群众欢迎,很多已成为“村庄的标识、村民的纽带”;组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书画院“三馆一院”联盟,整合了各类服务资源;结合群星奖评选、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创作推出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送戏进万村”五年累计送戏12万多场,满足了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大戏”的心愿,成为最受群众欢迎的民生工程之一;引导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乡村春晚和广场舞展演等,成为乡间村头最美的文化风景。
近年来,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目前,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区域发展不均衡、基层设施薄弱、基层队伍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南北之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差距明显,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定《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支持文体场馆免费或优惠开放
《条例(草案)》共40条,主要内容为4个方面。在上位法基础上,对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的管理职责进行细化。按照《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分级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建设用地,重建、改建公共文化设施不得降低配置标准、建筑面积,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
为统筹推进均衡发展,《条例(草案)》明确,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整合,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流动。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支持机关、学校的文化体育设施和非国有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引导全社会开展文化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农工党安徽省委会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呈逐渐加重之态势。虽然各地不断探索加强和创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