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龚先生昨日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反映称,其母亲在安徽大剧院艺术培训中心培训舞蹈,结束后在场所内的沐浴间洗澡时摔伤,颅脑CT显示蛛网膜下腔出血。“艺术培训中心垫付了前期医药费后,不愿意再支付医药费,并明确表示不会再给医药费。”龚先生说。昨日,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郑治允律师表示,若双方纠纷无法协调,可向法院起诉认定双方过错。
老人舞蹈课后沐浴摔伤
龚先生介绍,其母亲赵女士今年61岁,是一名舞蹈爱好者。老人缴纳培训费后,在安徽大剧院艺术培训中心内接受芭蕾舞训练,做一些足尖、形体类的训练。
11月16日晚,赵女士在培训中心上完舞蹈课后,来到培训中心内的沐浴间洗澡,其间发生意外。“因为打滑,我母亲摔在地上,当时后脑勺位置就被磕破流了不少血。”龚先生说,事发后有工作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院对其母亲头部外伤进行了缝合处理。不过经过CT检查,其母亲蛛网膜下腔有出血的情况。因蛛网膜下腔出血问题可大可小,赵女士不能立即出院,需要在医院隔段时间拍片进行观察。
“培训中心开始有人在医院垫付相应医药费,但从18日下午开始,他们就离开了医院,并表示不会继续支付医药费。”龚先生说,为此他当天进行了报警处理,不过辖区派出所调解也无果,“对方就是不愿意再支付医药费”。
龚先生认为,母亲是付费在培训中心培训,后在洗浴间摔倒,对方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出事后应该支付全部治疗费用。
培训中心称已尽到责任
对此,安徽大剧院艺术培训中心一曹姓副经理表示,赵女士确实是在11月16日在这里上芭蕾形体课,属于成人舞蹈的一种,赵女士属于年纪大的学员,后来其在洗澡时自己摔伤,当时他们打了120救护车,还派人跟随赵女士到医院,一直陪到18日,“医药费前期都是我们垫付的,一共垫付了2000多元。她摔倒属于意外,是自己洗澡时不小心导致,并不是有人碰她,所以责任在她自己。而且我们是免费提供洗澡的地方。”
曹经理称,事发后,他们所做的一切已超过了应负的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前期医药费,所以后面的医药费他们肯定不会继续承担。“我们其实是做了好事,打120把她送往医院。而且我们在墙上都张贴了使用须知,提醒使用人员注意防滑。”曹经理表示,对方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培训中心有安全保障义务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郑治允律师表示,赵女士与该艺术培训中心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虽然赵女士是在洗澡时摔伤,不是在上培训课时,但是培训中心提供免费沐浴的服务,是为培训课做的辅助性工作,是在合同范围之内的。因此,艺术培训中心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尤其是在为60多岁老人提供沐浴时。因此,若艺术培训中心没有尽到安全提醒、防滑等保障义务,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另外,赵女士自己作为成年人,也应该注意到安全谨慎义务,自己需要承担责任。
郑治允建议,如果双方纠纷无法协调,赵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看法院如何认定双方过错,而赵女士需要举证证明培训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舞蹈培训市场 “老年班”稀缺
今年62岁的张女士也是一名舞蹈爱好者,她的最大困惑是,找不到专门的老年舞蹈班。她希望能有培训机构开设专门的“老年班”,这样不管在上课还是在生活上,培训方都会更有针对性,“毕竟老年人跟年轻人比体力会差点,行动也会迟缓些”。
为此,记者近日走访省城多家艺术培训机构发现,老人对于舞蹈培训课有所需求,但是培训机构几乎没有开设“老年班”的,也未针对老年学员进行特别的安全措施。
在政务区一家舞蹈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有成人舞蹈班,也有少量的60岁左右的老年人一起在成人舞蹈班内上课,但是没有“老年班”,因此,老人上舞蹈课跟年轻人所学内容差不多。
芜湖路一舞蹈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有成人芭蕾班,有老年学员,但目前还没有开设“老年班”,等到老年人数达到6人左右,才会考虑开设老年舞蹈班,一节课收费约定在60元左右。
“老年人退休后想跳跳舞,更多是在小区跳广场舞,舞种太过单一。希望有更多的培训机构能为老年人开班,编排针对老年人的舞蹈和训练方法,做好老年人的安全保障,丰富老年人生活。”张女士说道。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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