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一圈五区”建设。编制《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合淮产业走廊、合六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发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合肥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芜湖和蚌埠高新区争先进位。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强化“双核”要素集聚力,提升城市能级,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编制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振兴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红色传承教育基地,持续强化大别山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整合长江中下游沿江旅游资源,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旅游线路,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支持黄山融入杭州都市圈。
二、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加强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长三角合作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15项。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召开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联席会议,探索设立基金平台拓展科技成果早期的投融资渠道,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营造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推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科技创新战略智库平台建设。
三、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全面落实区域“三油并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长三角区域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不断深化水污染联防联控,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全面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经验。全面完善环保监管共治机制,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加强边界应急联动和专项执法,皖浙两省联合开展环保联合巡查执法、协同调处行动。
四、大力提升更高层次开放水平。认真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区试点改革经验,启动第五批复制推广工作。完善推广单一窗口跨区申报功能,推进沪皖单一窗口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长三角对外投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举办“境外经贸合作区与长三角企业对接会”。共同制定《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推进市场建设一体化。有序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加快建设宁芜、合宁、宁滁、宣广等高速公路主通道改扩建工程。推进商合杭、郑阜、合安九、昌景黄高铁建设,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
五、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促进教育交流合作,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举办2019年首届健康长三角论坛,推动安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医疗一体化发展。召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就业工作会议,搭建失业保险转移信息平台,施行长三角劳动监察执法协作,促进就业创业合作。全面推进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和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开展长三角社会保险服务“一网通办”,开通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运营客运路线,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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