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中锋)9 月 19 日,夏某涉嫌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上 诉一案,在省高级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作为此起案件的承办人,二级 大检察官、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务。二级大法 官、省高院院长董开军担任审判长。大检察官和大法官同时出庭履行检察、审判职责,这在安徽省尚属首次。
今年 3 月 28 日,淮南市中级法院就夏某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
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判处夏某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夏某不服,以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侮辱 尸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有自首情节等为由提出上诉。
在案件管理部门,薛江武随机抽取了该案。在审阅全部案卷过程中,薛
江武发现,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证据存在 3 处瑕疵,遂及时向 原侦查机关提出补正意见。今年 6 月,薛江武前往寿县看 守所提审上诉人,全面听取其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的辩 解,薛江武对相关物证作了进一步辨认,将现场获取的物证 一一比对,确保每一个物证从证据来源到相互关联都环环
相扣。此后,又通过补充侦查、法医鉴定等手段,进一步补 强证据,使得原本认定事实存在疑问的问题迎刃而解,确保案件证据不留一丝疑点。
在 9 月 19 日上午的庭审中,薛江武紧扣关键事实进行了讯问,讯问简洁有力。为增加庭审的实效性,薛江武通 过智慧检务系统,向二审法庭出示了该案的主要证据和检 察机关补充侦查获取的 4 份新证据,还申请鉴定人出庭作 证,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询问。控辩双方对该案证据发表针 对性的意见,全面开展质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 见,薛江武一一给予了有效的答辩。合议庭当庭宣布对这 些证据全部予以采信。“法律的公正,不仅在于它能衡量 出何种行为是犯罪,还在于它能衡量出被告人应有的制 裁。”在法庭辩论阶段,薛江武在全案同时存在从重、从轻 情节的情况下,客观公正地分析全案量刑情节,条分缕析 地发表了精准的出庭意见,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一审判决定性准确,诉讼程序合法,上诉人的 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薛江武还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角度出 发,对上诉人开展法庭教育,并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进行 了法治宣传。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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