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中锋)9月25日,安徽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 系推进会暨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合肥举行。会上,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共同 签署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 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要立足各自优势,按照职责分工, 深化业务合作, 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司法专业办案与社会 综合保护的良性互动。各级检察机关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提高未成 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切实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
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的工 作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 构、社工机构、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搭建有关职能部门、社工机 构、社会组织的协调联动平台,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 承接能力。协议约定,双方将在3大领域展开合作。在完善未成 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具体合作内容有:深入开展未检转介工作,
对接专业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支持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提升社 会观护基地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方面,具 体合作内容有:突出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重点,丰富法治教育内 容,推动专门教育工作。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具体合 作内容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加 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和“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未 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关 系,在抓互动中共同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正确处理精细 化设计和精准性落实的关系,在见行动中坚决抓好合作框架协 议的实施;要正确处理示范性引领和全方位推进的关系,在促联 动中努力提升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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