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余艘无证渔船在夜幕笼罩下,行驶至太湖亮河湾水域,船民熟练地操作着船上的设备,每次都能捞起上百公斤螺蛳。当这些船满载而归,停靠在亮河湾码头卸货时,被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一网打尽。
无锡水上公安当场查获9条非法捕捞渔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水产品太湖螺蛳17吨。
7月10日,澎湃新闻从无锡警方获悉,这起特大非法捕捞太湖螺蛳案已审查涉案人员34名,2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刑拘4人、取保候审19人。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数量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2019年4月以来,随着气温逐渐转暖,太湖水域非法捕捞情况增加,无锡公安局水上分局通过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一个非法捕捞太湖水产品的犯罪团伙。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被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等情形的,应予以追诉。
根据无锡警方的说法,2月-8月份是太湖水域的禁渔期,捕捞团伙采用被禁用的“绝户网”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品罪。
该团伙组织多条无证渔船,雇佣外地在锡的无业人员,经常在夜间使用禁捕工具大肆非法捕捞太湖螺蛳。随后,该水上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立案侦查。
5月10日凌晨,无锡警方出动警力30余名,现场抓获包括10名嫌疑人。
经查,周某、王某夫妇二人均为无锡人,长期在太湖岸边从事水产经营。今年4月,周某看到周边城市养殖螃蟹需要大量螺蛳,便动起了非法捕捞太湖螺蛳的念头。他自己有6条渔船,但考虑螺蛳量大,又召集了一些外来船只,然后雇佣十几名外地无业人员,在太湖水域采用底拖网的方式非法捕捞螺蛳。
该团伙每次都是夜间作案,一次捕捞螺蛳的总重量在20吨左右。捕捞结束便会立即在靠岸卸货,由专人将螺蛳清洗干净后,转手以每吨800至1000元的价格卖出去,由其他人联系江苏高淳、宝应、宜兴等地的买家收赃。
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深挖细查,之后又相继抓获了23名涉案人员。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组织者、捕捞人员、收销赃人员、运输人员、望风人员等,形成了捕捞、运输、销售“一条龙”的非法链条,涉及的运输销赃货车达6辆,非法捕捞数量巨大,销赃地涉及江苏、安徽两省。
“这些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专门安排人员到渔政部门的码头望风。一旦渔政有工作人员到湖面巡逻检查,立即打电话通知周某。周某再转告正在捕捞的渔民,就近躲到芦苇荡中,逃避渔政人员的查处,等检查人员返回又出来捕捞。”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查实,自2019年4月12日至5月10日期间,该团伙在太湖禁渔期内利用禁捕工作底拖网非法捕捞太湖螺蛳达360吨,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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