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你趴在草丛里可难受?还不快点出来。”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奔赴南京郊区一处民房,将躲避法官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抓获,送进了拘留所。
2017年3月,王某某分三笔向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借款48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某未偿还借款,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偿还借款。
判决生效后,琅琊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却一直躲避执行。执行法官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但一无所获。
7月4日,执行法官获悉王某某躲在南京郊区的二层楼房里,随即赶往现场。当晚10点,执行法官守住前后门,敲门后却不见王某某的踪迹,遂开着手电筒,四处寻找。最终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正在“喂蚊子”的王某某……最终,琅琊法院将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进拘留所。(蒋国青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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