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莹莹见习记者李庆锋)7月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在安徽省第七批短期专业技术人才援藏团37名成员中,省司法厅派出的法援律师都勇支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其在6月11日抵达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到岗不久,便为藏民洛桑次仁解决了历时4年的工伤纠纷,帮助洛桑次仁获得赔偿105万元。
今年27岁的藏民洛桑次仁于2015年12月在一次工地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其所在单位及时将他送去医院治疗,但未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洛桑次仁向法院起诉,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今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单位支付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共计56万元,同时按月支付定残后的生活护理费2012.4元至洛桑次仁70岁止。单位不服,上诉至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都勇作为洛桑次仁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通过仔细了解案件情况,查阅有关资料,都勇在二审答辩书中以适用政策错误为由,提出西藏人均预期寿命为70.6岁,请求增加6个月的护理费。同时,参照《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50元每天增加到前7天120元每天,后38天80元每天,并将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由120元每天增加到223.6元每天,由此多增加赔偿请求2万余元。
二审法院在开庭前进行了调解。都勇向用人单位清楚地说明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促进双方达成一致,由单位支付洛桑次仁各项费用105万元,在2020年6月之前分三次付清。据此,山南市中级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这起持续了4年的工伤纠纷案件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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