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本报A11版刊登《高空抛物砸坏晾衣架已有一个月》一文,报道了柏庄官邸小区邢女士家的晾衣架,被楼上抛下的砖块砸坏,找不到肇事者,物业也迟迟没有修理。就在邢女士家里晾衣架事件还未处理好,该小区又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
“我投诉后没多久,3月19日下午,一声巨响,一块砖头从楼上抛下,砸到了正在行驶的一辆私家车上。”邢女士说:“真的很惊险,如果砸到了路过的行人,肯定危及生命。”邢女士表示,之前就有高空抛物砸死人的事件发生过。“说实话,如果物业不联合相关部门整治,迟早会出大事。”随后,邢女士又透露,他们小区又有一位业主家里的晾衣架被高空抛物砸坏了,“那家砸的更严重,一根晾衣杠直接变形要断了。”邢女士希望:对于高空抛物,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还是相关部门都要重视起来,不能等到发生了意外后悔莫及。
对于高空抛物,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介绍,依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知,如已有充分证据确认晾衣架是因楼上住户掉落的砖头砸坏,那么应由直接侵权的楼上住户赔偿损失,如无法确定具体是哪层楼上住户,则该赔偿责任应由该楼层以上所有住户平均分摊,该住户可向法院起诉解决,这是常规司法判决。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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