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监狱改造与社区矫正虽然实施主体、工作模式不同,但刑罚执行性质相同、目标一致、措施关联、方法相通。3月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将用3到5年的时间,围绕构建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逐步健全监狱改造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 “大墙内外”刑罚执行一实现体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关键在执法衔接。根据部署,要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衔接、法律文书和人员交付衔接、安置帮教衔接。监狱委托评估的案件,社区矫正机构拟作出“不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意见的,应与相关监狱沟通,共同做好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教育;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的,社区矫正机构和监狱要开展收监执行前沟通,确保接收、收监顺畅及时安全。
围绕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共建共治共享,这些年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打破部门壁垒和条块分割,在全国较早建立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双向联系“一体机制”,并且推动监狱和戒毒所民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双向挂职”跟班学习成为常态。今后,为了强化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整合,将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教育矫治师资库、方案库、工具库、教材库、案例库,并深化“双向联系”和监狱、戒毒所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信息化建设有望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助力。据了解,安徽省被司法部确定为智慧矫正试点省,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争取2019年底实现全覆盖。
司法行政机关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力量。近年来,全省监狱安全稳定基础不断巩固,截至2018年底实现连续14年“四无”(即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目标。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3月开始试点,2007年在全省推开。据统计,13年来,安徽省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6万人,解除矫正20.1万人,目前在矫3.5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1%,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执法实践看,监狱改造与社区矫正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上下逐步凝聚共识,树立一体推进、集成发展理念,通过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化手段运用等多措并举,创新推进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从而实现刑罚执行效果的最大化。 (施文斌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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