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关系到乡村社会文明和谐,直接关乎农民切身福祉。”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徐淙祥正在修改完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数年前“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如今“污水有了家,垃圾有人拉”。作为基层代表的徐淙祥,看在眼里,思绪万千。他表示,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农村环境整治既要全力而为,也要因地而异。“以安徽为例,南北地理、文化、民俗等差异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在治理时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徐淙祥建议,要创新治理机制,注重发挥各地乡贤作用和乡村优良民俗功能,建立互助会、理事会和促进会,将乡风文明与乡村治理有效紧密结合起来,因地施策、做好规划,科学确定本地区环境改善目标任务,真正让农村美起来、农民生活好起来。
乡村美、农民富,离不开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徐淙祥认为,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应吸引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在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乡村资源禀赋,注重用好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运用市场机制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景,绘就农村发展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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