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了解到,为了掌握全省空气降尘水平,进一步推动降尘治理,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安徽省16个市自2019年起开展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工作。
安徽省降尘监测范围为全省16个市141个点(含16个对照点),降尘监测为每月一次,采取双缸平行采样。各市降尘数据由省站汇总按期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季度将针对降尘监测的集尘缸状态、编码信息,采样记录完整性、准确性,运输过程,实验室测定条件及测定记录表,监测报告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巡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季度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点位随机进行平行样抽测。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开展降尘监测,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帮助。减少降尘,同样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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